手机APP弹窗关不掉?加力整治!******
原标题:开展乱象整治专项行动,规范应用软件预置行为
手机APP弹窗关不掉?加力整治!
移动互联时代,即时通讯、网络视频、在线购物、新闻资讯等各类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滋生了种种乱象。近日,有关部门接连出台相关举措,开展专项行动、印发联合通告,为APP领域的健康规范发展加码发力。
APP领域乱象时有发生
关不掉的弹窗广告、山寨APP以假乱真、未经同意强制捆绑下载、难以卸载的预置程序……眼下,APP领域乱象严重影响了用户体验。
弹窗广告是用户遭遇的普遍问题。“APP投放广告本身没问题,但现在打开APP都不敢动手机,因为有时候稍不注意晃一下手机,就跳进了‘摇一摇’广告。”网友“小花一朵”说。
此外,有些APP页面里“关不掉”的广告也实在令人糟心。不少网友表示遇到过“虚假关闭按钮”,本以为点了关闭,实际上还是跳转到了外部页面。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中国市场上监测到的APP数量为232万款。海量的应用数量也给不少山寨APP带来了可乘之机。“有些山寨APP图标和正版APP十分相似,一不注意就容易下载错了,最终导致信息泄露甚至是经济损失。”网友“柒柒”说。
黑龙江哈尔滨银发网友吴淑琴说:“我们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本身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很多操作都不熟悉,有些细微的操作也容易忽略,因此下载APP的时候更容易遭遇捆绑下载。没用的APP在手机里不仅侵占手机空间,还让手机越用越慢。”
一项针对手机预置软件的调查显示,62.21%的受访者反映手机预装软件数量多且占用内存,自己日常很少使用,会删除其中绝大部分。在预置软件数量方面,有些型号的手机在出厂时就已预置了多达56个应用程序。
业内人士认为,预置APP不仅让人眼花缭乱,大部分也缺乏实用价值。“删都删不掉”的预置APP背后实则是手机厂家和软件运营方的联合操作。
政策监管有新招
近日,为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深入治理APP、小程序等应用程序乱象,进一步压实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主体责任,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领域乱象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加强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全链条管理,全面规范移动应用程序在搜索、下载、使用等环节的运营行为。其中,搜索查找环节将重点打击“山寨APP”、从严整治虚假排名、全面净化页面呈现、严格规范备案要求。在下载安装环节,将集中整治强制、捆绑下载安装;坚决惩处应用程序“挂羊头卖狗肉”规避监管;严厉打击以赚钱为诱饵诱导用户下载。针对运行使用环节,将集中治理弹窗问题、严格规范功能设置、严厉打击诱导充值。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以加强分发平台规范管理为抓手,抓好重点平台,对问题突出的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加大整治力度。
为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保护用户权益,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供给水平,构建更加安全、更有活力的产业生态,促进移动互联网持续繁荣发展,工信部、国家网信办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简称《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通告》明确,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应遵循依法合规、用户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则,依据谁预置、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尊重并依法维护用户知情权、选择权,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生产企业应确保移动智能终端中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实现同一基本功能的预置应用软件,至多有一个可设置为不可卸载。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针对APP领域的各类乱象,有关部门一直在持续升级监管。据统计,从2019年12月至2022年10月,工信部累计通报了26批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逐一列出详细问题,严格限期整改,并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APP进行下架处理。
针对用户反映强烈的APP开屏弹窗信息“关不掉、乱跳转”问题,工信部在2021年全年累计开展12批次技术抽检,通报了1549款违规APP,下架了514款拒不整改的APP。
在涉诈风险提示方面,2022年11月以来,工信部反诈专班已在官方公众号上发布了20多期涉诈高风险APP名单,为广大网友提示了包括以山寨APP为代表的仿冒类诈骗以及彩票类诈骗、贷款类诈骗等多种APP涉诈类型。
经过多轮整治,APP行业乱象已有改观,但仍有部分软件运营方、分发平台通过“打擦边球”或是一些违规“新花招”逃避监管。
专家表示,APP行业的规范和监管需推动各方实现协同治理,建立长效机制。一方面,APP的运营、分发、使用涉及诸多环节,软件运营方需以用户为中心,依法依规安全经营;分发平台要加强审核把关,设立准入门槛;用户需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善用相关举报平台;监管部门则要严格监督,对相关乱象予以及时的指导和规范。另一方面,网络世界发展日新月异,APP领域的各类乱象也并非静止不变。因此,要在协同治理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既要抓落实防反弹,也要不断甄别和应对新乱象,促使APP领域真正实现健康规范的可持续发展。(徐嘉伟)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⑩科技创新是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驱动力******
作者:王晓君、毛世平,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2022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做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总体战略部署。会议提出要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我国作为传统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迈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根本要求,但农业强国建设任务重、涉及范围广,核心利器在于科技创新,科技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首要驱动力。
一、深刻理解科技创新在农业强国建设中重要驱动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被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农业科技创新作为国家科技创新重要组成部分,在“三农”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创新不断渗透到“三农”发展全局,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显著提升,科技已成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驱动力。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突出强调,科技创新是引领农业现代化的第一驱动力。只有通过科技创新,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才能让农业产业强起来;只有通过科技创新不断突破资源环境刚性约束,走生态低碳之路,赓续农耕文明,才能让农村美起来;只有通过科技创新,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才能让农民富起来。未来,必须把科技创新摆在核心战略地位,优先支持,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创新驱动农业强国道路。
二、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突出的三大短板
世界农业强国的共性特征之一是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强,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达到80%左右,2021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为61%,农业科技创新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短板主要体现三个方面。
一是农业研发实力整体不断提升,但原始创新能力不足。《2022中国农业科技论文与专利全球竞争力分析报告》指出,我国农业科技论文与专利竞争力稳居全球第一方阵。农业科技论文总发文量、高被引论文量和Q1期刊论文量均排名第一。中国农业发明专利申请以62.83万件保持全球第一。但我国农业基础创新能力不足,部分核心关键技术受制于人。世界农业强国种业已进入“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技术”的育种“4.0时代”,我国仍处在以杂交选育和分子技术辅助选育为主的“2.0时代”至“3.0时代”之间,种业原始创新能力不足,缺少重大突破性的理论和方法,关键技术与战略性产品研发水平相对较低,国际竞争力优势相对较弱。
二是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建立,但涉农企业创新能力不足。初步形成政府主导、“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多层次、多主体参与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我国现有地市级以上农业科研机构974个,农林类院校98所,涉农类规模以上企业约7万家。但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不高,短板在涉农企业创新能力不足。《2022中国涉农企业创新报告》显示,我国389家上市涉农企业创新指数为47.28(满分:100),创新能力整体偏低,涉农企业创新投入强度2.60%,为全行业的一半,且尚未成为创新决策和创新组织主体,75%不具备重点科研平台,包括国家级、农业农村部级别的创新平台及博士后工作站。
三是建立了世界最大农技推广体系,但基层推广公益性属性不断退化。我国农技推广体系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为农业发展做出过极大贡献。截至2020年,农业农村部所属种植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化、综合站五个系统,部、省、地、县、乡五级,共有国家农技推广机构7.55万个,农技推广人员51.40万人,如此庞大的农技推广队伍,既服务于分散经营的2.3亿小农户,也服务于生产规模相对较大的300多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范围覆盖全国农业生产区域2400余个县。但当前由于科研、教育与推广体制相互脱节,农业推广资金严重不足,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在某些地方正在不断退化,基层推广人员队伍正不断萎缩。
三、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主要发力点
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突出短板,不断突破科技和体制机制障碍,推动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实现,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强化农业基础研究。农业强国建设要坚持农业科技优先发展方针,加大农业科技投入,让农业科技投入强度由2020年的0.67%尽快提高到全国科技投入强度平均水平(1.5%),并且逐步接近农业强国水平(2%-3%)。加大基础研究的经费投入比重,由2020年的4.53%逐步提高到10%左右水平,进而达到世界农业强国的水平(15%左右),支撑多领域实现“从 0到 1”的原创性突破创新,强化对基因组学、作物杂交育种理论、预防兽医学、重大病虫害成灾机理等基础研究支撑。
二是强化涉农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效能。健全优质涉农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尽快培育一批大型国有涉农企业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扶持一批科技型骨干涉农企业成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支持中小微涉农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企业建立。引导中央企业、民营科技型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等流动机制试点,尽快落实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兼薪细则,推广涉农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
三是促进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新跃升,壮大社会化科技服务力量。通过基层乡镇机构改革,规范设置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技专岗,进一步整合各方人力资源,从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公费农科生中充实基层农技人员力量,优化基层农业工作体制机制,给予充足编制和资金支持。通过政府购买农技推广服务清单等方式,支持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力量承担可量化、易监管的农技服务。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个性化精准化农技服务,引导其与小农户建立紧密的农技推广服务联结机制。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